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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申請資格及挑選引進


(一) 申請外籍廠工條件
1. 屬於3K產業之工作類別,符合申請資格 (所謂3k :辛苦, 骯髒, 危險)
2. 屬於特定製程行業,符合申請資格,符合勞委會公告屬異常溫度、粉層、有毒氣體、有機溶劑、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以及其他製程之指定行業者。(須依政府現行公告為準)

人數計算方式(增額進用比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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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申請外籍廠工文件

1. 負責人身份證影本。
2.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3. 工廠登記證影本(市政府免辦工廠登記證影本、臨時工廠登記證影本)。
4. 勞保繳費收據影本。
5. 退休準備金提撥繳費收據影本。
6. 機器設備證明文件/財產目錄。
7. 最近1年營所稅繳納證明/損益表/資產負載表。
8. 工廠生產流程圖及工廠平面圖。
9. 公司簡介及主要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
10. 雇主委任合約書


(三) 申請外籍看護工條件
1.須由申請聘僱外籍外籍看護工評估醫院開具之診斷證明書且醫療團隊認定須
24小時照顧者。
2.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巴氏量表為30分以下為原則,最高不得超過35分】。
3.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未滿85歲,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巴氏量表為60分(含60分)以下】或全日照護需求。
4.被看護者年齡滿85歲以上,有輕度以上依賴照護需要者【巴氏量表有任一項目失能者】。
5.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為0分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
6.持重度以上(含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者。

申請外籍看護工條件

(四) 申請家庭看護工文件 :
1、申請人及被照顧者身份證正反影印本一份
2、申請人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
3、被照顧人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如與申請人不同須檢附)
4、共同居住證明 (如在第三地者才須要)
5、診斷證明書(正本/影本)
6、聘僱條件表-依雇主需求填寫

 

(五) 申請家庭幫傭條件
家庭成員有6歲以下或75歲以上,累積點數達16點以上(含)者。(點數表如下)
申請家庭幫傭條件
 申請家庭幫傭資格
申請家庭幫傭資格

申請家庭幫傭文件
1.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2. 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與被看護人戶籍應在同一處】
3. 委託合約書

 

(六) 申請機構看護工條件
1.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 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2.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


申聘外籍移工人數計算標準:
1.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以各機構實際收容人數每三人聘僱一 人。
2.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醫院、專科醫院–以其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五床聘僱一人。
註:申聘外籍移工人數,合計不得超過本國看護工之人數。

(七 )申請機構看護工文件
申請機構看護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