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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防疫需求 屬天災事變突發狀況

勞動部函釋口罩等相關廠商放寬工時限制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民眾搶購口罩、消毒酒精等防疫器具用品,各級醫療院所及防疫用品製造都出現加班、趕工需求,勞動部2月3日發函說明,各級醫療院所或口罩等製造、物流、通路商等,配合防疫需求致有延長工時情況下,可適用勞基法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特殊加班規定,相關廠商可不受加班每天12小時、每月46小時以及7休1的限制。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進一步說明,平日工作可讓勞工加班,不受1日工時12小時、1個月加班工時46小時的限制,但雇主要在延長開始24小時內通知工會,沒有工會者要通報當地主管機關;針對超過正常工時部分要照一般平日或休息日的情況發給加班費外,要於事後補給勞工適當休息。
至於遇到勞工例假、特休假或國定假日,符合這類情況的雇主也可以停止勞工假期、讓勞工加班。這類情況除了要在24小時內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外,停止假期的工資要加倍發給,並於事後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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